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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实务研究

四川省bet36体育备用网址 李高 游仙区司法局 杨伟 徐浩源

摘要:社会调查评估是委托机关拟对被告人(罪犯)做出适用社区矫正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关系着司法公正以及被告人(罪犯)、被害人、社区三方权益。社会调查评估受重视程度应与其实际使用价值相匹配,因此社会调查评估应当努力做到全面、准确、专业,才能成为委托机关具有极高价值的参考依据。本文从社会调查评估的重要意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社会调查评估具体内容探索和调查评估意见书示例四方面进行探讨。

2012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明确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制度。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试行)》规定,“社会调查评估是指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或监狱、看守所出具委托调查函,委托被告人(罪犯)居住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开展的社会调查活动”。2015年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可以委托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

一、 社会调查评估的重要意义

社会调查评估体现的是刑事实证学派菲利的犯罪三因素论和刑罚个别化理论,具体到实践上也有重要意义,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为委托机关对被告人(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参考依据。县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为委托机关出具书面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使委托机关能够具体了解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家庭关系、被害人谅解情况以及是否能够即时被社区重新接纳,以降低社区矫正的适用风险。

(二)保护公民权利和社区稳定。监禁刑实质上会对罪犯家庭造成破坏,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评估,从保护公民权利来说,可以帮助被告人(罪犯)维持相对稳定的家庭关系,也是对被告人(罪犯)其他家庭成员的保护;对维护社区稳定来说,由于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相当大的自由,一方面只能接纳预期不会对社区其他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社区服刑人员,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三)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我国的社会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执行是同一机关,通过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背景、性格和能力特征、社会关系,有助于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社会调查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68月之前,我区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由乡镇司法所负责具体开展,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司法所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分身乏术导致错过回复时效等具体问题,因此在20168月之后,改由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在社区矫正的具体实践中,发现如下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委托机关不重视问题。一是存在对社会调查评估结果不采信的情况。委托机关在向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发调查评估委托函时,已对调查评估结果有先入为主的预判,当调查评估实际结果与其预期不一致时,有时不予采信。建议:委托机关在不采信社会调查评估结果时,书面告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说明原因。二是存在调查评估尚未回复时就收到执行材料的情况。委托机关在发出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可能由于时间紧迫或者遗忘的原因,在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结果尚未反馈时即作出判决,挫伤调查评估人员工作积极性,也体现出判决过程的不严肃,不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建议:委托机关在调查评估委托函中说明调查评估回复期限,考虑工作实际,10或者15个工作日为宜,并且与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联系,在调查评估尚未结束时不得作出判决。三是委托机关在其他方面也体现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不重视。比如多数判决未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期限。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多次出现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收到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材料后,联系社区服刑人员时,社区服刑人员表示未被通知按时到司法局报到,也有的接到的通知是“等司法局联系你”,导致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出现逾期报到的情况。还有部分执行通知书上缓刑起始时间早于落款时间过多的情况,导致社区服刑人员漏管,比如近期一份执行材料中,缓刑起始时间是2017912日,但是执行通知书是2017925日出具的,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于2017929日收到执行材料。期间的18天时间无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建议1.委托机关在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材料中注明:已书面告知其到你局报到时间及逾期报到后果;2.缓刑起始时间应尽量接近执行通知书出具时间或两者保持一致。

(二)社区服刑人员服刑地确认问题。举一个例子,A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简称A大队)在收到调查评估委托函后,经调查该人员虽户籍地在A区,但已外出务工多年,户籍地无亲人居住。因此A大队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该人员不具备在A区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委托机关又将调查评估委托函发至该人员务工地B区,B区经调查发现,该人员虽在B区务工,但工作单位不固定,未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且未在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报备手续,因此村(居)委会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据此,B大队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该人员不具备在B区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委托机关收到调查评估意见书后,认为被告人属过失犯,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较小,判处监禁刑不利于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功能,只好分别与AB区司法局联系,请求接收。来回往返,导致该社区服刑人员逾期报到甚至脱管。建议1.基于案情,如果被告人(罪犯)确实适于纳入社区矫正,但与受托机关调查评估意见相冲突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2.当社区服刑人员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户籍地无亲属协助监管的情况下,该人员在居住地务工超过一年(稳定租住或借住超过半年),能提供用工合同或租住合同,有当地企业或居民愿意为其提供担保,即同意其在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3.以上条件不满足时,在户籍地进行社区矫正。

(三)被害人问题。在《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社会调查的内容包含被害人意见。且在附件四、附件五《被告人(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里有被害人及家属意见一栏。必须说明,被害人及其家属是否同意被告人(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对被告人(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非常重要。征求被害人及其亲属意见是对被害人权利的尊重,也是社区服刑人员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体现的是恢复性司法“关注被害人”的核心诉求。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委托机关在委托材料中未告知被害人联系方式,受托机关无法与被害人取得联系。二是调查评估工作人员因担心被告人(罪犯)与被害人碰面当场激化矛盾,不通知被害人参加社会调查评估。三是被害人可能有恐惧情绪,害怕打击报复,拒绝参加关于被告人(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四是有的案件被害人数较多且分散多地,使调查评估难以进行。建议1.委托机关在委托材料中注明被害人信息;2.调查评估工作人员通知被害人参加调查评估,并告知被害人不会与被告人(罪犯)见面;3.向被害人说明社会调查评估的重要意义并对其笔录和意见内容保密。4.应尽量与委托机关沟通取得被害人准确联系方式并约定时间进行调查评估。时间上确实不允许或者被害人距离过远的可考虑电话调查。5.重点向被害人了解赔偿情况、谅解情况和有无其他要求,调查过程中不宜泄露过多被告人(罪犯)信息。

(四)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保密问题。举例一:司法行政机关经过社会调查评估,认为被告人不适合纳入社区矫正,法院也据此作出不纳入社区矫正的裁判,由于保密意识薄弱或者希望推脱责任,法院工作人员告知被告人未纳入社区矫正是因为司法行政机关不同意。被告人由此迁怒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与被告人是邻居或熟悉,更受记恨,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举例二:《被告人(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中,被告人(罪犯)家属意见、被害人及家属意见、村、街道意见、辖区派出所意见、辖区司法所意见依次往下排列,签署意见时极可能出现相互泄露的情况。某一名签署意见人员和被告人(罪犯)或其亲属关系好或熟悉,告知其某某人未同意将被告人(罪犯)纳入社区矫正,引起不必要的怨恨。举例三:村、街道接受调查评估的人员与被告人家属同时在场,村、街道工作人员碍于情面,只说被告人优点,对被告人缺点避而不谈。导致社会调查评估信息采集失真。建议:1.制定调查评估严格保密原则;2.裁决机关在向被告人(罪犯)告知调查评估结果时,不宜有具体指向;3.被告人(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意见签署顺序应依次进行,或者分开签署,不在同一张表中进行;4.对被调查人严格保密,进行调查评估尽量使被调查人互相不碰面;5.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除特定场合外不得议论调查评估内容;6.在没有征得被调查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透露调查内容;7.调查人不得向被调查人随意打探与调查评估无关的内容;8.在被调查人表现迟疑时应反复说明保密原则;9.调查评估应在能让被调查人有安全感的环境中进行;10.在调查评估结束时,应要求被调查人对评估内容保密。

三、社会调查评估内容。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第九条,“社会调查内容为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街道)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被告人(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中也有一些具体评价内容。概言之,即是对被告人(罪犯)的家庭情况、人格特征、犯罪前表现、行为习惯、认罪悔罪情况、社会反响、监管条件等进行综合调查。但在具体的调查评估过程中,受调查人员的个人倾向性影响,信息采集往往不全面,影响对调查对象的综合评价和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出具,笔者根据自身经验和多方请教,总结调查评估应询问的问题如下,现实社会调查评估情况多种多样,问题设计难免遗漏,仅以此抛砖引玉,供参考。

(一)注意事项。

1.调查评估开始均应第一时间表明身份,说明保密原则及调查目的。笔录准备结束时应包含两个规范问题:(1)你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2)你看一下以上记录,与你所说的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请签字确认。

2.有些问题设计里面包含几个子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开提问,不宜一次性提出多个子问题;

3.当被调查人表现紧张或迟疑时,应重申保密原则促其放松;

4.被告人人格评估问题小部分借鉴戴晓阳教授及其同事编制的《中国大五人格简式版》(CBF-PI-B)和Totter JB编制的《人际信任量表》(ITS),因作者知识产权问题和调查评估实际应用的情况,未给出具体评分标准,只能经调查评估小组讨论作倾向性分析。这些问题要求被告人短时间内根据第一反应回答。

5.人格类问题可以用于分析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预期和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以及再犯罪可能。

6.对被告人(罪犯)进行调查评估时应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人(罪犯)及其担保人被告人犯罪史。

7.对被害人进行调查评估时重点在于赔偿情况、谅解情况和有无其他要求的询问,不宜采集过多资料。

8.对被告人邻居进行调查评估时,不宜泄露案情,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9.为全面采集信息,除以下几类被调查人以外,还可以对社区民警、网格员、所在企业领导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二)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你现在住在哪里?有多久了?住房自建、购买还是租住?是否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情况)

3.你有什么特长?长期从事什么工作?工作环境是否需要经常出差?收入怎么样?(工作稳定性及谋生能力)

4.请问你的婚姻情况?是否离异或再婚?有几个孩子,分别由谁负责抚养,目前情况如何?(婚姻及子女情况)

5.除此之外,家中还有哪些亲人?(基本情况了解完毕)

6.你是否饮酒?大致频率是多久一次或者一周几次?(饮酒习惯)

7.你平时是否喜欢和朋友聚会?偏好的娱乐方式有哪些?(爱好,此处可以切入是否赌博的话题,因为直接问大多数会否认)

8.你有无吸毒史?(吸毒史)

9.你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是否有清晰认识?请描述你的案情。(本问题答案可预期,将本问题置于此处有助于被告人放松)

10.我们对你的情况表示理解,你自己是怎么评价这个事情的呢?(了解其认罪伏法情况,并根据其描述分析其对案件是否有深刻认识)

11.你对本案中的被害人是怎么看的?是否已对其作出补偿?被害人是否满意?你们现在关系如何?(分析其主动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愿望,了解补偿情况)

12.你父母是什么情况?身体是否健康?是否仍在继续工作?你是怎么赡养他们的?(情感唤起,为分析人格做基础)

13.回忆两件你十岁前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可以慢慢想,什么内容都可以。(童年阴影是很多心理问题的根源。了解其成长中是否有重大挫折,分析可能的问题原因。如果回答的是积极正向的事情,则可以为其心理健康水平加分)

14.回顾你之前的生活,你觉得你所经历的最让你满意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分析成就感倾向)

15.青年期你经常交往的朋友多不?在这个时期,说一说你的学业、娱乐或者打工经历都可以。(青年期的习惯养成分析)

16.你觉得现在的人,是否大部分人都是心怀善意的?(宜人性之一,对人性的看法)

17.你会不会经常把别人无心的一句话联系到自己身上?也就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神经质之一,体验负性情绪上的个体差异)

18.你会不会有时候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在什么情况下这么觉得?很少、偶尔、还是经常?(神经质之一,体验负性情绪上的个体差异)

19.在有压力的时候,你会不会觉得快要崩溃了?(神经质之二,情绪稳定性)

20.在一般人看来的小事情,是不是有时候也让你觉得挺担忧?是经常都觉得这样吗?(神经质之一,体验负性情绪上的个体差异)

21.你会不会经常觉得有什么事情让你心里不踏实?(神经质之二,情绪稳定性)

22.你会不会经常担心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神经质之二,情绪稳定性)

23.你会不会经常觉得忧郁或沮丧?(神经质之一,体验负性情绪上的个体差异)

24.你自我评判,大多数时候在对一个事情做决定时会经过深思熟虑还是根据当时情况做决定?(严谨性,冲动性和延迟满足,遵守规范和纪律)

25.别人是不是觉得你做事比较慎重?你喜欢一开头就把事情计划好还是喜欢“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严谨性,冲动性和延迟满足,遵守规范和纪律)

26.你平时工作或者学习是否让人觉得很认真勤奋?喜欢倾尽全力做事。(严谨性之二,目标导向)

27.你会不会关注别人是否受到不公正对待?还是觉得照顾好自己,用不着替别人担忧?(宜人性之二,同情心和人文关怀)

28.别人对你诉说不幸时,你会不会也觉得难过?(宜人性之二,同情心和人文关怀)

29.你喜不喜欢参加聚会?聚会你喜欢人多还是人少?聚会上你比较主动还是一般不爱说话?你喜闹还是喜静?(个体神经系统强弱)

30.你觉得我们这个社会虚伪的现象有没有变得越来越多?(社会信任)

31.你是不是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别人占你便宜?(陌生人信任)

32.你觉得你父母是否遵守诺言?(父辈信任)

33.你觉得大多数人说出了自己打算就一定会去实现还是不会?(普遍信任)

34.你们家娱乐活动是喜欢全家一起参加还是单独行动?做决定的时候是全家一起参与讨论还是某个人说了算?(家庭亲密度)

35.你们家在有难处的时候,家庭成员是不是都会尽最大努力互相支持?(家庭亲密度)

36.你们家与周围邻居关系如何?来往得多不?是否有过冲突,如果有,主要是什么原因?你认为采取哪些措施是有助于解决矛盾的?(人际关系及矛盾处理策略)

37.你认为你应当从哪些方面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矫正措施预采集)

(三)对罪犯担保人进行调查评估的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及与罪犯的关系?(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现在和你一起居住的有哪些人?家庭关系如何?你的配偶和子女从事什么工作?其他人对你做出担保决定有什么意见?(家庭情况)

3.你以及现在和你一起居住的人是否有犯罪史?具体什么情况?(犯罪史)

4.你现在居住的房子是自建、购买还是租住?有多久了?预计还能住多久?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情况)

5.请介绍一下你现在从事的工作,是否经常加班或出差?如果你外出了,家里是否还有其他人可以承担监管责任?(工作稳定性情况)

6.你现在的月收入是多少?除了工资是否还有其他收入?(收入情况)

7.你的收入现在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房贷、车贷、抚养子女还是用于什么投资?(经济承受能力)

8.你有些什么爱好?运动健身或者娱乐活动有哪些?酒量如何?(行为习惯,重点了解饮酒和赌博)

9.你是否喜欢和朋友聚会?最喜欢和哪类朋友聚会?喜欢人多还是人少?聚会时你是否乐于和朋友交谈?你倾向于配合他人聊天还是主导话题?(人际关系、神经兴奋性、控制欲)

10.你与罪犯是否在一起生活过?有多长时间?中途是否有长时间分开?(陪伴情况)

11.在你与罪犯共同生活的时间里,你对罪犯印象最深刻的两件事分别是什么?(事件分析)

12.基于你对罪犯的了解,他这个人性格如何?有些什么缺点和优点?(对罪犯的评价)

13.据你所知,罪犯入狱前有些什么爱好?(分析爱好)

14.罪犯入狱后,你有没有经常去探望?频率如何?(关系亲疏)

15.在罪犯入狱后,你有没有与被害人联系过?是否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情况?(伤害补偿情况)

16.罪犯在进行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履行的义务你是否知道?(告知担保人罪犯应遵守的规定和履行的义务)

17.你是否知道在罪犯进行社区矫正期间,如果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告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

18.在了解以上情况后,你是否还愿意为罪犯做担保?你是否了解担保义务?你认为你能够做到从哪些方面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担保情况)

(四)对被告人亲属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你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是自建、购买还是租住?有多久了?还会在这里居住多长时间?能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情况)

3.你们现在有几口人?分别是谁?身体健康状况?从事什么职业?家庭成员中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收入由哪几部分组成?(家庭基本情况)

4.你对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是否了解?如果知道请简要介绍。如果不了解,请谈一下除本次事件之外的两次重大事件或者印象特别深刻的两件事。(成长经历及事件分析)

5.你们家现在的主要经济收入是来源于谁?承担主要经济收入的人是做什么工作的?(主要核实被告人是否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情况)

6.请根据你所了解的情况尽量详细的描述被告人本次案情,并做评价。(详细程度体现被调查人和被告人沟通交流程度,描述倾向和对事件评价体现被调查人公正态度)

7.对本案的被害人,你们是否已经做出补偿?现在是否有联系?被害人现在情况如何?(伤害补偿情况)

8.你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哪些方面的负面影响?(引导其分析被告人、被害人、社区三方面影响,提高认识)

9.你认为被告人应当从哪些方面弥补犯下的过错?(矫正措施预采集)

10.被告人在家里是否会参与做家务?如何对待父母和子女?请举例说明。(家庭活动参与度和责任心)

11.你觉得被告人性格如何?是温和还是冲动?喜静还是喜闹?被告人是否喜欢有计划的做事?(基本性格了解)

12.你和被告人感情如何?你们在家是否有争吵?在有矛盾的时候一般会听谁的?有没有开家庭会议的习惯?(家庭矛盾处理方式及对被告人的约束能力)

13.你最不能忍受的是被告人的什么坏习惯?(行为习惯)

14.被告人酒量如何?会不会经常喝醉?醉后常有些什么行为?(酗酒及自控力)

15.被告人是否吸毒?(吸毒情况)

16.被告人父母以前是怎么管束他的?是否会对被告人使用暴力?如果子女顽皮,被告人是否会对其体罚?被告人有没有对配偶使用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史)

17.你们和周围邻居是否熟悉,往来情况如何?邻里街坊难免有冲突,在遇到有冲突的时候你们是怎么处理的?请举例说明。(邻里关系)

18.你们和社区(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有没有去社区(村)委会办过事?最近办理的是些什么事情?对社区(村)委会的管理制度有没有印象?有的话举例说两个。(服从管理意识和行为分析)

19.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监禁刑,你认为对你们家庭影响最大的是哪些方面?(家庭受损程度)

20.如果被告人被纳入社区矫正,你们对社区矫正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被告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否有了解?(如不了解,应现场对其说明)

21.你对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是否熟悉?如果被告人被纳入社区矫正,你是否愿意作为担保人协助司法所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考察亲属配合意愿,落实担保人)

22.你认为应当怎么做才能帮助其顺利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措施预采集)

(五)对被害人的社会调查评估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根据委托机关提供的调查评估材料,我们了解到你是本案的受害人,请问罪犯(被告人)对你造成的伤害进行了赔偿?具体是怎么赔偿的?(赔偿情况)

3.目前罪犯(被告人)即将受到司法机关宣判,有可能被监禁或纳入社区矫正,请问你是否已经谅解了罪犯(被告人)?(谅解情况)

4.你对罪犯(被告人)是否还有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5.感谢你的配合,我们会将采集到的情况如实反映给司法机关,相信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六)对社区(村)委会干部的社会调查评估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你与被告人是否存在亲戚关系?如果有,请回避。(关系回避)

3.被告人在你们社区(村)居住了有多久了?长期在此居住的是哪些人?(居住情况)

4.请问你对被告人家庭是否了解?说一下你了解的情况。他们家几口人、家庭关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子女就学或就业情况、做什么工作、和邻居交往状况。(如回答不了解,则应更换谈话人,如果多名干部均表示不了解,则应转而向邻居了解)

5.被告人在犯罪前在此居住期间是否有过对社区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犯罪前状况)

6.社区(村)范围内现在是否有被害人居住?如果有,据你所知被告人对被害人做出了哪些补偿?他们现在关系如何?是否已经和解?(被害人谅解补偿情况)

7.在被告人犯罪行为已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你认为被告人还应当对被害人做出哪些补偿行为才比较恰当?(矫正措施预采集)

8.本案发生后,是否对社区(村)造成负面影响?目前影响是否已经消除?如果被告人纳入社区矫正,是否会给社区(村)带来安全隐患?(社区影响)

9.如果被告人纳入社区矫正,他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弥补对社区(村)造成的损害,你认为他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促进社区(村)繁荣稳定?(可以提一些具体的要求,作为社区矫正措施纳入矫正方案,应向被调查人说明此情况)

10.你是否同意被告人纳入社区矫正,协助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管和矫正,并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征求意见,并向其说明社区(村)在被告人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对被告人邻居的社会调查评估问题设计

1.请问你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宗教信仰及与被告人的关系?(基本人口学信息确认)

2.你与被告人除邻居关系外,是否有其他关系?(关系回避)

3.你与被告人家庭做邻居有多久了?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在这里住的?(居住情况)

4.据你了解,被告人家里长期居住的有哪些人?分别是谁?你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吗?(被告人家庭情况)

5.他们家庭关系是否和睦?是否有家庭矛盾?是否听说有家庭暴力的情况?(被告人家庭关系)

6.被告人与你们相处是否愉快?是否有过矛盾?与周围其他人呢?(邻居关系)

7.据你了解,被告人是否有不良嗜好?如嗜酒、吸毒等。(不良习惯)

8.据你了解,被告人有无犯罪记录?(犯罪史)

9.你认为被告人有没有什么需要做出改进的地方,以保证邻里相处和睦?(矫正措施预采集)
四、调查评估意见书示例(附后)

“打铁必须自身硬”。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是否能受到委托机关足够重视,体现出其地位和价值,最关键的还在于调查评估内容是否全面、准确、专业,以及调查评估意见书是否对委托机关确定纳入社区矫正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虽然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实际困难,但相信随着社区矫正的立法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些问题都会逐渐得到解决。“朝闻道,夕死可也”,受工作经验和平台视野局限,本文尚存在诸多不足,欢迎批评指正,愿与社区矫正同仁们多多交流,携手前行!

调查评估意见书

绵游矫调字第XX

XXX人民法院:

我局于20171013日收到你院送达的关于王某的调查评估委托函等材料,20171016日至20171018日对王某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有关情况如下。

监管条件。王某在我辖区租住务工超过一年,且在我辖区有亲属监管,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愿意为其提供担保并在未来五年内续签劳动合同,具备监管条件。

家庭情况。王某与妻子离异,家中有父母、儿子,并在一起居住;其工作收入是家中主要收入来源;家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人格特征。有自卑感,对周围人防备心强;情绪常表现低落、焦虑,稳定性未见异常;能够延迟满足,遵守规范和纪律,无勤奋感,得过且过;有同情心,愿意帮助他人;社会信任感差,表现退缩;家庭亲密度高,信任且依赖亲人。

犯罪前表现及行为习惯。未发现酗酒、吸毒等恶习,无家庭暴力史;对父母孝顺,能较好承担子女教育责任;与邻居接触较少,邻里关系一般,无激烈冲突;未发现与有劣迹人员交往过密现象;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服从管理,职场上任劳任怨。

认罪悔罪情况及被害人补偿。王某能正确认识所犯罪行,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其家人愿意协助监管,并提出矫正措施建议;被害人未能表示谅解,也未对法院可能的判决提出异议,未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社会反响。社区(村)同意纳入社区矫正并承担协助监管责任并提出矫正措施建议;辖区公安机关未查询到除本案外的犯罪记录,同意纳入社区矫正;辖区司法所同意纳入社区矫正。

担保人情况。王某父亲满足监管条件,同意为其进行担保,愿意承担担保人责任,履行担保人义务。

合以上情况及王某调查评估分值表,对王某的调查评估意见为:

同意纳入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