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为切实做好的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的有关精神, 绵阳采取三项措施,大力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管控工作,杜绝不稳定因素,降低重新犯罪率,确保不出重大案件和事故。

一是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为特殊人群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对特殊人群安全管控安排计划不及时、督促检查不到位,直接责任;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小组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落实、重点人管控措施不得力,应承担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管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排查,对不请假外出人员要逗硬处罚;落实4+X矫正小组制度,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确保管控衡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对重点人的管控,矫正小组对重点人实行全程监控、跟踪管理、定时报告,安排监管日程表,确保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专项教育。根据重要节点,各县级司法局以片区为单位,开展“遵纪守法、令行禁止”、“敲警钟、谨防范”的集中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630余次,接受教育3100余人次。(市司法局 社区矫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