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做实基层党建规范化强基、示范性带动、智慧型扬帆三大工程,探索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两项工作,市司法局党委组织召开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工作培训会。各基层党委(总支)党务工作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市律师协会党委、市司法鉴定协会党总支、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总支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对市委《关于实施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基层党建规范化强基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基层党建智慧型扬帆工程的通知》等文件内容进行原文学习。着重对绵阳市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强基工程“一清单两办法”逐一进行辅导学习,对与市司法局党委相关的机关党组织《“五表率两突破”规范化建设清单》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强六好”规范化建设》清单、《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办法(试行)》以及《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规范化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讲解。对近期开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党建工作作安排部署。
会议对各基层党委(总支)贯彻落实市委“3+2”书记项目提出要求。一是各基层党委(总支)加强对“3+2”书记项目的组织领导。“3+2”书记项目的实施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是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需要,各基层党委(总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3+2”书记项目的组织领导。二是要突出党建工作重点。未来2-3年,贯彻实施“3+2”书记项目是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组织引领。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研究部署“3+2”书记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贯彻实施“3+2”书记项目。四是加强调研督导。各基层党委(总支)每个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贯彻落实“3+2”书记项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把“3+2”书记项目贯彻落实到支部日常工作中去,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予以解决。五是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宣传专栏、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贯彻落实“3+2”书记项目的宣传报道。(局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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