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一行莅临绵阳,就贯彻落实中央四号文件精神进行专题调研。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费元吉代表市司法局就绵阳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向调研组作专题汇报发言,并获得全国妇联调研组一行好评。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市妇联的工作联系协调,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取得实效。据统计:2011—2014年,全市共计为35923名妇女、29090名未成年人(含儿童)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其中,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3800件,受理未成年人(含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
一是健全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网络。2011年以来,新建法律援助受理大厅6个,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58个,建立85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健全完善了9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282个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网络,保证妇女儿童高效便捷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女律师团,为老、残、病妇女提供上门服务。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申请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未成年人抚养、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申请100%受理。凡妇女讨薪、工伤援助申请免经济困难审查。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与检察、法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一卡通”制度,确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侦、捕、诉、审各阶段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护。开通“12348”昼夜免费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并与“12355”青少年咨询服务热线对接互动,同时开辟网上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妇女儿童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和特殊人员帮扶关怀。凡涉及妇女儿童家庭暴力等特殊法律援助案件,由市司法局领导督办,选派优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专人协办。与市妇联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受援妇女儿童案件质量回访和节日慰问活动、服刑人员子女慰问关怀活动,并共同做好刑释、矫正妇女和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市司法局 法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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